94.06.09 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102.05.07 101 學年度第 2 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
依據 105.08.25 原秘字第 1050002657 號函修正
114.05.12 113 學年度第 2 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

  1. 中原大學專任教師及各學術、行政單位因教學、研究或公務之需,得向本館專案辦理長期借閱圖書。

  2. 專案借閱範圍:
    (1) 總館限可流通之圖書。
    (2) 系 ( 所 ) 圖同意借閱之圖書。

  3. 專案借閱申請手續:
    (1) 專任教師:於線上填具申請單,經本館審核同意後辦理。
    (2) 學術與行政單位:由各單位指定業務負責人,於線上填具申請單,經各單位主管簽署,並經本館審核同意。借閱單位業務負責人異動或離職時,應重新辦理專案借閱程序。

  4. 專案借閱借期至當學年度結束日為止,如有需要續借者,得在學年度結束前申請批次續借。

  5. 各學術與行政單位辦理專案借閱之圖書,館藏地點為借閱單位,並接受本館不定期查核,如有遺失、破壞等情形,依相關規定辦理賠償。

  6. 專案借閱單位應提供開放空間陳列,接受讀者依本館之借閱規定借閱,並自行定期盤點經單位主管簽署後送本館備查。遇有特殊情形,本館得催還所借圖書。

  7. 專任教師專案借閱之圖書,若有其他讀者預約,本館得催還所借圖書。

  8.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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