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99.11.18 99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    102.05.07 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
    依據105.08.25 原秘字第1050002657號函修正
    106.04.18 105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
    依據108.05.09 10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
  1. 目的:
    為使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分配各系所單位之圖書經費能有效運用,充實並均衡發展各學科圖書館藏資源,以達支援本校教學研究之目標,特訂定本要點。
  2. 經費來源:
    本館每年依據「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源經費分配準則」提供各系所單位圖書經費,並於每學年初公告分配經費及辦理程序。
  3. 經費使用方式:
    (一) 本經費係提供各系所單位薦購學術專業圖書(含視聽資料)之用。
    (二) 各系所單位薦購之圖書資料經費可高於其分配經費額度,但以不超過經費額度之15%為原則。
    (三) 學年結束前4個月,若圖書分配經費尚有餘額時,本館得收回統籌運用;並得斟酌系所單位薦購需求進行流用,不受限於本條第二款超額15%之規定。
  4. 薦購作業時間:
    各系所單位應於每年8月1日起至隔年3月31日前完成圖書薦購。若圖書經費超過薦購期限尚有餘額時,4月起至學年度結束前進行流用經費之薦購。
  5. 薦購作業流程:
    (一) 各系所單位薦購之圖書清單,經所屬單位主管核准後送交本館辦理。
    (二) 本館於收到各系所單位薦購清單後,將進行複本查核、估價及採購作業等。
    (三) 本館每月公告並通知各系所單位薦購圖書清單、採購狀態及經費使用情形。
  6. 薦購作業注意事項:
    (一) 為加速採購作業時效,於薦購圖書前,請先查詢本館館藏目錄是否已有該圖書,以免重覆購置。除特殊原因外,請勿薦購館藏已有之複本。
    (二) 若薦購圖書係教學或研究上之急用書籍,請老師特別加註交書期限。
    (三) 若薦購圖書係配合課程教學需要,請老師於學期前提早薦購。
    (四) 書目資料應盡可能完整(書名、作者、出版年、版次、出版社、ISBN)。
    (五) 系所單位擬購圖書若薦購老師欲優先借閱時,請於薦購書目處註明,本館將為薦購老師進行預約服務。
  7.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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